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2)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3)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医疗器械申请材料
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质量负责人(医学相关)毕业证原件、产权复印件、租房协议、法人电话邮箱、门牌号照片、软件发票原件、
(有验配业务的2个验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原件)公司视频(平面图需要)
三类医疗器械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一录入申请信息一›受理窗口提交纸质资料材料审核通过一现场核查一
通知取证
自2024年6月1日起,从事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填写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要求的备案材料。接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场对备案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发给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备案号编号规则为:食药监械经营备号。其中:
位代表备案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文简称,
第二位代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中文简称,
第三到六位代表4位数备案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