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行政部门许可证书申请办理原材料
1、劳动派遣运营批准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或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及其验资报告组织出示的汇算清缴报告或是审计汇报;
4、专经营地的应用证实及其与开拓市场相一致的办公室设施、管理信息系统等明细;
5、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件;
6、劳动派遣管理方案,包含劳动合同书、劳务报酬、社保、上班时间、歇息请假、工作纪律等与员工合法权益有关的管理制度文字;
获得劳动派遣运营行政许可事项的劳动派遣企业理应于每一年3月1日至31日,向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区(县)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递交上一本年度劳动派遣运营工作方案。
劳动派遣推迟
申报人理应递交下列原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
2.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4.经办人员工作人员的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
5.有效期限期满前三年的劳动派遣生产经营情况;
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之上申报材料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经办人员工作人员的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理应出示正本,别的原材料提供正本并现场核查后递交影印件。
(三)持续规范
1.申报材料齐备、标准、真正、合理;
2.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要求的运营劳动派遣业务流程标准。
(四)岗位职责人
区(县)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业务流程核准工作人员、有关部门核查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工作人员。